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校人字[2018]8号)已经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年度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实验员编制核定结果》认真填报绩效工资结算表格(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到人事处(逸夫楼1107)完成申报核算工作。
其中:管理和教辅部门津贴结算综合绩效分配情况应面向本单位职工征求意见,并将《2017年党政管理和教辅单位津贴结算明细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负责人应在“签字”位置签署“经公示无异议”字样,并签名;教学部门综合绩效分配仍按原规定程序执行。
人事处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