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作风建设,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师生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校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凡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将一律零容忍、严惩处,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
举报电话:8058540
举报邮箱:jiwei8540@126.com
校纪委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