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2017-2018-2学期第11周小学期考试已经安排完毕,请各院(系、部)通知相关教师、学生,要求:
1.主、监考教师按时到达考场,认真履行主、监考教师职责,检查学生证件,维持考场纪律,填写《考场记录单》。
2.学生必须持一卡通(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学生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坐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桌斗朝前。
4.各院(系、部)要组织专人加强对考场的巡视,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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