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相关通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90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投标课题要求

1、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具体事项安排

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投标申请书》一式kfq_kyc@163.com9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8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电子版《投标申请书》(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及投标材料汇总清单(严格按照样表运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为:姓名+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二级单位)。

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王大江8076155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UpLoadFiles/file/2015-04/2015042315444894880.zip

科研处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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